印度語口譯薪水翻譯社

 

l   文獻回首不能只供給常識性的背景介紹,亦不宜過於簡略。有申請人只表列出大量浏覽書單和文獻,卻未加以評論探討翻譯

l   計畫內文後面應記得列出參考書目文獻翻譯

l   避免錯漏字、花式不一、文意表達不清、不合邏輯的地方。

 

    審查委員會審酌出書單元和論文質量,除了需契合一般審查規定以外,以下幾個有待改善的現象可供申請人參考:

 

 

1. 研究者能力

2. 研究主題

l   近五年著作目次撰寫不清,包括同一研究反複表列為研討會論文與期刊論文,沒有列入共同作者讓審查委員誤以為是單一作者,計畫書內容和小我資料表的著作目錄紛歧致,把五年前的著作混充在內等。別的,博士論文只有獲得學位兩年內可視為專書,之後不得再列為學術著作(但五年內還可列入個人資料表)。以上情事輕易致使審查委員誤判,例如把專書論文誤認為專書,把跨越兩年以上博士論文視為專書,把未審查的鑽研會論文視為期刊論文等,導致評分有誤差翻譯

l   實徵性研究:很多申請人之前是受文學練習,沒有實徵研究方式的常識和經驗,以致於想用實徵研究方式來商量翻譯現象時,顯得不知若何著手翻譯只見常識性的陳說,沒法供應信度和效度的檢證資訊,概念不知要若何操作化,也未陳說具體履行步驟。例如計畫中說要履行譯者訪談,但未申明要拔取哪些人或幾許人?抽樣的理據和體式格局為何?要若何分時分地拔取?若何搜集資料?很多履行面的具體步調都交代不清翻譯或說要對照兩變項間差別或相幹性的問題時,應同時申明要用何種統計分析方式來檢證效果。另外,若是申請人有自製的問卷,建議先就小樣本履行預試(pilot test),取得初步的信度和效度資訊,並修訂問卷用語和履行法式後,再履行正式問卷施測為宜翻譯

翻譯學固然是語言學門下的一個次範疇,但申請的研究計畫其實逾越很多分歧學門,包孕文學、文化研究、心理學、社會學、歷史、教育等翻譯還逾越分歧語種,例如中英、中日、中法、中德、中西、中韓等。研究主題和研究方式更是五花八門,例如醫療或法庭口譯、機械翻譯、佛經翻譯等。因此審查委員的專業佈景也比較多元,審查標準較不易拿捏。以下就計畫申請人的出書情形和計畫書內容兩方面提出注意事項。

() 計畫書內容

 

l   專書品質難以認定,有些是申請人自費出書,沒有任何審查機制。假如未附上冊本封面、版權頁和ISBN書號,也無法得知是否真的出書。最好是附上專書審查證明文件,按照審查參考原則可以加分翻譯

4. 研究方式

 

l   計畫中的英文陳述若一向利用過去式,仿佛是報告一個已完成的研究,而非提出申請計畫案。

5. 撰寫編制

() 計畫申請人出版景象

 

l   之前若已頒發或履行雷同主題的研究,應先申明此計畫與之前研究的區隔,以免有反複雷同之嫌。